
近日,祁阳市法院潘家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,化解了同村当事人之间的隔阂,有效维护了邻里和谐。
据悉,原、被告系同村村民,双方因原告修路问题发生争执,争执过程中,双方相互推搡导致原告摔倒受伤。经鉴定,原告伤情为轻微伤,被告被行政拘留。此后,双方就医药费等费用赔偿问题协商未果,原告遂诉至法院。
法庭收案后,承办法官分头了解意见,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相让,原告坚决要求被告按其主张金额进行赔偿,被告则认为自己虽受到行政拘留但并不代表自己为过错方,原告系自行摔倒,损失与被告无关,只愿出于人道主义承担小部分医药费。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,承办法官认为调解处理将更有利于双方日后生产生活,遂多次联动当地派出所、村支书和法律援助律师进行释法明理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,被告当庭支付赔偿款。
宜居宜业的“和美乡村”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,祁阳市法院潘家埠法庭将立足“和美乡村”建设,不断做实做细为民司法举措,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。
责编:周柯兵
来源:祁阳市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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